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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主旨:
當今國際間,戰爭不斷、難民問題、販賣人口及基本人權被漠視的情況層出不窮,而衍生出來的各項人身安危以及增加災難救助的難度問題,人類基本生命價值一再受到挑戰;為了提醒民眾尊重人權、保護自己,並且提升人權宣導效益,本會將辦理「人權」徵圖比賽以及各項活動,讓孩童透過繪圖文藝及遊戲,去學習、觀察、體會生活人權,轉化為筆尖之下形形色色的人物、環境、圖畫內容,鞏固人權教育思想,並且將人權理念落實在生活中。
而12月10日是聯合國訂定的「世界人權日」 (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Day) ,每年的這一天,聯合國和世界許多國家都會舉行各種活動來紀念世界人權日,呼籲人們重視人權,別讓慘痛的歷史重演。因此,本活動時間特別選在「世界人權日」之前夕舉辦。
二、 活動緣起:
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於1948年由聯合國創立。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沒多久,聯合國在1945年正式成立。今天有193個國家是聯合國的一部份。
因為聯合國的目標是把和平帶給全世界所有的國家,由愛蓮娜 羅斯福夫人所領導的一個委員會,1933年─1945年的美國總統,法蘭克林 羅斯福的妻子寫了一篇特別文件,「正式宣佈」全世界每一個人應當有的權利。
冀望世界上的每個人都受到該世界人權宣言的啟示,並且在進一步闡明並執行宣言以揭示之各項人權精神。
三、活動概要:
- 【人權繪畫競賽】─本活動目的希望藉由藝術家與學生的繪畫創作,一同刻劃出各種基本人權的存在與轉變,喚起更多尊重生命的力量。
- 【畫作網路人氣票選活動】─將所有參加畫作放置活動專用之網路平台上,開放讓民眾參與繪畫評選活動,更提升人權及畫作之宣導效益。
四、活動辦法:
【人權繪畫競賽】:本活動目的希望藉由藝術家與學生的繪畫創作,一同刻劃出各種基本人權的存在與轉變,喚起更多尊重生命的力量。
- 對象:幼稚園、國民小學、國民中學學生
- 活動費用:免費
- 參加條件:畫作一律採4開圖畫紙,需附上作品說明。主題必須選取世界人權宣言30則其中一則人權宣言內容,可以為電影情景、偉人實事、社會新聞、生活經歷。
- 徵圖時間:即日起至2017年11月1日前,完成的圖畫可由各校學務處於截止日前繳交至山達基教會高雄機構(以郵戳日期為憑)或可直接繳至山達基教會高雄機構,地址:80143高雄市前金區七賢二路329號,收件人:許謹麗組長。
- 評審及頒獎:參賽作品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評定各組優勝名次,將於12月9日辦理頒獎。名次將在活動當日公布。錄取名額:各組依年級(低年級、中年級、高年級、國中)錄取一至三名及優選作品各五位,並酌取佳作若干名。
- 獎勵:
(一) 截止日前(含截止日)繳交圖畫者,將可在頒獎日中獲得精美禮物乙份(現場頒發,不可代領)。頒獎預計在12月9日上午9點~12點,於「慈善人權園遊會」進行。
(二) 前三名將獲得主辦單位公開頒獎發給獎狀及精美禮品乙份(現場頒發,不可代領)。
(三) 入選優選及佳作者發給獎狀乙紙及精美禮品乙份(現場頒發,不可代領)。
(四) 交件者均頒發獎狀乙紙以茲鼓勵。
五、 注意事項:
- 1. 參賽作品每人限以乙幅參加,發現重複者由主辦單位刪除,如有臨摹或成人加筆均不予評選。
- 所有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;參賽作品獲獎後,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自即日起完全讓與主辦單位,主辦單位有權公開發表、公開展示、 公開播送、公開口述、公開上映、公開傳輸、公開演出、重製、編輯、改作、出租、散布、發行、改作成衍生著作或編輯成編輯著作等一切著作財產權之使用權利。 獲獎作品之著作權利讓與後,主辦單位得視需要對本著作內容加以潤、飾、增、刪並得省略姓名表示。
- 得獎作品如有偽冒、抄襲、代筆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繪畫比賽得獎或展出,查證屬實,一律取消資格,獎位不遞補。已領取獎項者,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。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,概與主辦單位無關。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,參賽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,不得異議。
- 凡參賽之作品,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災變造成之損失,主辦單位恕不負責。
- 評審得視各組別之實際參賽作品水準,以「從缺」、「刪除名額」或「增加名額」方式彈性調整各組別之獎項名額。
- 得獎者請於2017年12月9日,前往領取獎項。
-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、變更或取消本活動之權利。
六、 聯繫窗口/計畫案合作:
山達基教會高雄機構 社會改善研究組長 許謹麗
電話:07-2130188 / 0972-910876
電子信箱:publicaffairs_ks@yahoo.com.tw
七、 主辦單位簡介:
【高雄市社區發展促進會】
高雄市社區發展促進會為依法設立,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,以促進高雄市各社區發展,增進居民福利,建設安和融洽,團結互助之現代化社會為宗旨。
【中華國際人權促進會】
中華國際人權促進會是一個非營利組織,為國際青少年人權協會(Youth for Human Rights International)的台灣分會,由一群關心青少年人權教育的人於2007年創立,為中華民國內政部登記立案之全國性社會團體。宗旨為:一、教育青少年基本人權三十則的知識,讓青少年學會相互幫助與尊重。二、教導青少年人權完整的知識。三、啓發人人社會責任與義務。四、消弭校園及社會中霸凌與暴力。
【財團法人山達基教會高雄機構】
總部設於美國,遍佈全世界165個國家之新興宗教。主要根據創始人L. 羅恩 賀伯特之教義與理念,提供心靈輔導、監獄教化、反毒教育、人權教育、品德教育與社區服務、關懷及災難救援等各項人道公益活動。宗旨在於「締造一個沒有瘋狂、沒有犯罪的文明」。於台灣內政部登記第二十五個合法立案之宗教法人。為內政部連續11年表揚之績優宗教團體。
高雄市前金區七賢二路329號
TEL:07-2130188 FAX:07-2136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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