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長那麼胖,跑步一定很慢!我才不要跟你一組」、「他長得好怪喔,我們不要跟他玩」、「他媽媽是撿破爛的耶,好丟臉喔!」…。日常生活中,民眾三不五時會聽到類似的話,卻不自知這已違反了1948年聯合國寫下的世界人權宣言第二條—「不要有差別待遇」。日前,在高市鳳山區一所國小,近70位的小四生聽了一場「什麼是人權?」演講後,高達8成的學童表示:「每個人都是平等的,要好好對待別人。」
學童們在看青少年人權短片時,個個眼神專注,深怕錯過了任何畫面。看到不平等的橋段時,有些同學皺眉,有些同學則是嗤之以鼻。因此,當講師問學童們「在影片中看到了什麼不對的地方?」時,學童們爭先恐後地搶答:「長得矮被笑」、「個子小,大家都不跟他一組」、「高個子都排擠矮個子」等。
即使這些學童年僅10歲,但他們已學習到該如何對待他人。謝同學表示:「我學到了可以接受不同的人。」;李同學說:「我覺得不能以外表看內心」;陳同學認為:「每個人本來就有權利,要尊重人。」
講師洪琬茹表示:「身處在文明社會的我們也可以想想,如果你恰好是別人指指點點的主角,你的感受會是如何?遇到別人被不平等待遇時,你又是如何回應?如果我們可以做到美國人道主義者L. 羅恩 賀伯特所說:『人權必須要落實,而不能只是理想。』 那將會收起許多歧視的目光,這個世界才算是達到真正的平等。」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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