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達基對其他宗教的看法是什麼呢?

山達基對其他宗教的看法是什麼呢?

山達基尊重所有宗教。山達基與其他宗教都有相同的夢想:和平與救贖。山達基教會信條說到「人人對於其宗教修行及實踐,皆享有不可剝奪之權利。」

眾所周知,山達基教會組織促進社區各宗教團體的合作。就個人而言,山達基人的道德守則特別規範了:

  • 尊重他人的宗教信仰
  • 寬容是建立人際關係的良好基礎。
  • 當你看到整個人類的歷史,從古至今由於宗教上不能相互寬容而導致的屠殺和苦難,你就會明白不能相互寬容是一種相當非生存的行為。
  • 對他人的宗教寬容並不意味著一個人不能表達自己的信仰。它意味著,想要暗中破壞或攻擊他人的宗教信仰和信念,往往是惹上麻煩的捷徑。
  • 如果不尊重他人的宗教信仰,快樂之道便會充滿爭議和對立。」

今天,宗教飽受議論與批評。然而,現在這個時刻宗教對文明的影響,卻顯得異常重要。L. 羅恩 賀伯特認為宗教是第一個社區意識,他寫到:

「當宗教在一個社會中沒有影響力或已停止有影響力,這個國家便要承擔公共道德、犯罪與不寬容的責任。這時,國家就得動用刑罰和警 察。然而這卻不是一個成功的做法。因為如果人天生就沒有道德,操守與自尊,那麼你用強迫的方法,也無法成功。唯有藉由靈魂的自覺和靈魂價值的灌輸,這些特 質才能彰顯。想要有道德,就必須要有更多的理性和更多的情感動機,而不是人類紀律的威脅。」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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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達基教會從事宗教合作的事務嗎?

山達基教會從事宗教合作的事務嗎?

教會強烈主張宗教交流,探討有關所有宗教的重要議題。山達基人和很多宗教代表一起合作,支持和鼓勵宗教間對話、宗教自由以及宗教在社會應受的尊重。

山達基人積極地在歐洲爭取宗教自由。在法國,數千位山達基人發表「宗教自由宣言」,這之後為歐洲理事會所接受。在丹麥,山達基人是丹麥多元宗教論壇的主要成員,這個團體是斯堪地那維亞半島宗教自由最坦率的發言團體。在比利時,山達基教會是歐洲宗教運動理事會的主要成員,這個團體的成員代表其各自的教會處理宗教自由的議題。

山達基教會也在歐洲和美國各地組織多場宗教會議,鼓勵各宗教為宗教自由和寬容,一起努力合作。在俄國,山達基人協助組織一系列相關議題的高層圓桌會議,其中有些場次與聯邦調查辦公室和俄羅斯國家科學學院聯合舉辦。

在 2001年9月11日世界貿易中心的災難之後,英國的山達基教會主持了一場名為「填補道德真空」的大會。共有來自歐洲、亞洲、非洲、美國和加拿大,75位宗教領袖、人權提倡者、學者參與。

在洛杉磯及其他地區,山達基牧師擔任執法單位贊助的宗教委員會主席,這些單位包括洛杉磯郡保安局以及洛杉磯警局。這些宗教委員會舉辦各項活動,幫助貧民區青少年找到人生的方向和目標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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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生、學校、社會工作者、商業人士和其他專業人士 運用 L. 羅恩 賀伯特的技術嗎?

醫生、學校、社會工作者、商業人士和其他專業人士 運用 L. 羅恩 賀伯特的技術嗎?

是的,的確如此。所有這些專業領域都有人運用賀伯特先生的技術改善他們的生活,也改善他們正在幫助或一起工作的人的生活。

很多國家的學校和大學運用賀伯特先生的學習方法,改善其識字水準,促進教學的成功。毒品戒治團體運用毒品戒治技術成功地幫助他人戒斷毒品。醫生們觀察到基本戴尼提的原理可以加速病人的復原;商業人士則運用L. 羅恩 賀伯特的行政管理原則,建立理性和繁榮的組織。

賀伯特先生的技術適用在生活所有的領域,只要標準運用都會得到相同的結果。因此,事實上,社會或社區事務的每一個領域,都有人在運用這些技術的某些部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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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什麼山達基教會被視為資訊自由法案的先鋒呢?

為什麼山達基教會被視為資訊自由法案的先鋒呢?

1970年代,在宣傳及利用資訊自由法案(FOIA)上,美國山達基教會樹立了領導地位,不只保護山達基人的權利,也維護每一位公民的權利。教會從事大規模的公眾教育活動,確保每個人都瞭解如何使用資訊自由法案來揭穿惡行,並確保政府的透明度。山達基教會在該法案頒布的初期,打了許多資訊自由法案的官司,並確立了基礎判例,範圍包括政府需要證明何種文件不受資訊自由法案影響,並且確立政府單位須具體說明何種文件基於何種原因,得以免於公開。

山達基教會以及個別山達基人努力不懈地擁護資訊自由,在全球各地扮演要角,促成立法,讓大眾享有資訊自由。山達基教會要求政府負起責任,在全球各地應用資訊自由法案,揭發政府傷害公眾權利的惡行。

在美國福特及卡特總統任內,司法部隱私及資料訴求辦公室的主任坤藍(Quinlan J. Shea Jr.)向山達基教會、美國公民自由聯盟以及專業新聞從業人員學會等團體致意,「感謝這些團體的付出與努力地照亮政府的陰暗處。他們與其他團體發行有關如何使用資訊自由法案的出版品,在法院進行訴訟並在許多國會聽證會上作證,為資訊公開而努力。」

山達基人在這方面的努力,不僅侷限於美國境內。資訊自由法案陸續在法國(1978年)、加拿大(1982年)、澳洲(1982年)、紐西蘭(1983年)、義大利(1991年)以及比利時(1991年)等國家通過,而山達基教會的會員則是促成這些法案的關鍵角色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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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是公民人權委員會?

什麼是公民人權委員會?

公民人權委員會(CCHR) 在1969年由山達基教會和精神科醫師暨作家湯姆士 薩茲共同成立。其宗旨在於揭發精神科違反人權的情形並且掃蕩心理治療的領域。公民人權委員會從原先的一間辦公室,現在已成長到頗具力量的國際人權促進網 絡,共有250個分會分布於34個國家。它的總部位於加州洛杉磯,這裡也是精神病學:死亡工業博物館的所在地,陳列了令人震驚的精神科殘忍的歷史,從貝德蘭姆精神病院、達浩集中營的實驗,到大量毒害兒童,賺取不義之財等。

公民人權委員會更進一步以一系列犀利的紀錄片:《狠狠撈一筆》和《精神失常的行銷術》記錄了精神科令人傷痛而殘忍的歷史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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