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麼是人權?
人權是建立在尊重個人的原則之上。其基本假設是,每個人都是有道德的、有理性的,應該獲得有尊嚴的對待。之所以叫做人權,因為它們屬於所有人。雖然只有國家或專業團體擁有他們特定的權利,但是人權卻適用於每個人。
當要人們說出他們有哪些人權時,多數人會說有言論自由、宗教自由,也許還有其他一、兩個。毫無疑問的,這些是重要的權利,但是人權的範圍非常廣,它們意味著選擇與機會。它們意味著獲得工作、選擇生涯、選擇伴侶和扶養小孩的自由。它們也包含到處旅遊的權利,以及工作獲得報酬的權利,而不受任意解雇所騷擾、虐待和威脅。它們甚至包含休閒的權利。最重要的,人權是人們珍惜他們生活中每件事的基礎。如果沒有人權,長久的快樂是不可能的,因為個人安全、自由、和機會都因此消失。因此,各個種族長久以來,已經認知到對人權的基本重要性,也努力要將它清楚地表達出來,並加以捍衛。早在「人權」這個詞存在之前,男人和女人就為了這些原則在掙扎、搏鬥並因此死亡。
《世界人權宣言》是這個世界最重要的人權文件。它的頭一段強烈肯定了現代人權體系的核心原則:「對人類家庭所有成員的固有尊嚴及其平等和不移權利的承認,乃是世界自由、正義與和平的基礎。」